一、承办单位
(一)分赛区(初赛和复赛):各区县文化(广)局、各街道(乡镇);各系统及其所辖单位
(二)全市决赛:闵行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音乐家协会等
二、赛事时间
2013年4月至11月
其中:
报名时间:5月15日至6月30日
初赛(社区、基层层面)时间:7月31日前
复赛(区县、系统层面)时间:8月31日前(9月10日前将入选全市决赛的团队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全市决赛及展演时间:9月-11月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要求
凡生活、工作、学习在上海的各类市民合唱团,均可参赛。
(二)参赛曲目
1.每支参赛队须演唱2首合唱作品,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不包括上下场时间)。大赛鼓励参赛团队演唱包括世博歌曲在内的中外艺术歌曲和原创合唱作品。
2.规定曲目:各参赛队在规定曲目中按组别选择一首作为必唱曲目参赛(具体曲目由大赛组委会拟定,详见附件二)。
3.自选曲目:各参赛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首合唱作品参赛。
(三)决赛参赛要求
1.每位指挥只能担任1支合唱队指挥,重复担任指挥将取消参赛队的比赛成绩;
2.每个合唱队员只能代表1支合唱队参加比赛,如重复参加多个队伍,将取消参赛队的比赛成绩;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时间为:201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4.服装要求端庄、大方、符合演出要求;
5.参赛队伍的现场演唱统一使用钢琴伴奏(如需要其他伴奏形式请注明并自行准备,并将舞台要求详细填写在报名表备注内)。
(四)参赛形式
1.分赛区(初赛、复赛):可不分组别,由承办单位组织进行比赛;
2.全市决赛:分为少儿组、成人组、中老年组。
(年龄小于或等于17岁属少儿组,年龄在18-50岁之间属成人组,年龄在50-75岁之间属中老年组)
(五)评分标准:准确、音色、艺术效果等,还将关注参赛团队背后的故事。
(六)人数要求:每只参赛队伍人数在40-80人之间。
四、赛事安排
(一)初赛、复赛
初赛由各街道、乡镇组织开展,于7月31日前完成,并按要求推选一定数量合唱团队参加本区(县)复赛;复赛由各区县组织开展,于8月31日前完成,并按要求推选优秀合唱团队参加全市决赛。初赛、复赛的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各街镇自行拟定后上报大赛组委会。
各系统、驻沪部队、市直机关等可自行组织初赛、复赛,于8月31日前完成,推荐选送优秀合唱团队参加全市决赛。具体赛事时间自行拟定后上报大赛组委会。
(二)市总决赛、展演
由闵行区承办。决赛于9月进行,将从区县、系统、驻沪部队、市直机关推选的团队中评出100支市民优秀合唱队,并于11月设专场进行颁奖、展演。
五、评委会组成
由50名专业评委与社会学者、市民代表共同组成评委库,从中抽取若干名组成赛事评委会。
六、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区县、系统、驻沪部队、市直机关可推选复赛前6名团队参加全市决赛;
(二)评选命名100支优秀市民合唱队,并由组委会设单项奖予以奖励。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点报名:参赛团队可至所在街镇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报名,或至本系统、条线指定地点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二)网络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上海市民文化节官网(smwhj.wgj.sh.gov.cn)的赛事平台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报名表和相关资料。
八、市民合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闵行区群众艺术馆:傅晏、耿贝
地址:莘松路350号,邮编:200240
电话:60292298
本次大赛的未尽事宜和最终解释权归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市民合唱大赛组委会所有。市民可通过附件下载报名表,或直接在线提交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