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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上海群文新人新作大赛“城市的歌”——上海市民原创歌曲演唱评选活动规则
2015年3月24日 19:08  选稿:宋振喜

    一、承办单位

  徐汇区文化局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至10月

  其中:

  (1)启动:2013年3月23日

  (2)报名:2013年8月1日至30日

  (3)评选:初评:2013年9月

  终评:2013年10月

  三、活动细则

  1.参评对象

  (1)不分年龄、民族、户籍、国籍,凡在上海生活、工作、学习的音乐爱好者均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专业艺术院团的人员及艺术院校的老师除外。

  (2)参评者必须是歌曲的著作权拥有者或受权演唱者,报名时要求填写《参选表格》,并签署《著作权承诺函》(表格下载)。

  2.参评要求

  (1)作品主题:要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思想感染力,能反映上海历史变迁、人文情怀,反映上海市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等;具有鲜明的时代感,体现“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上海城市精神。

  (2)作品内容:所有内容均属原创,健康向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3)作品形式:体裁、风格及演唱形式、伴奏形式不限,每个作品长度不超过6分钟,演唱人数不超过16人,同一人参评作品不超过2首,伴奏带(CD、mp3、mp4)由参评者自行提供。

  (4)创作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所创作的歌曲均属于参选范围,并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作品。

  (5)其他要求:报名时必须报送完整的歌谱(同时,也可报送录音小样),单独的词或曲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

  3.报名方式

  (1)提交材料

  ①完整的歌谱,曲谱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②按要求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表格下载);

  ③按要求签署的《著作权承诺函》原件(下载函件);

  ④参选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作品投寄

  ①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作品及上述资料一并邮寄至:上海市徐汇区罗香路237号徐汇区文化馆创作辅导部(邮编:200231),并注明“参赛”字样。

  ②通过网络的方式将作品及上述资料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fruit_xue@163.com,并注明“参赛”字样。(小样音频长度不能超过8M,歌谱电子作品以JPG图片格式提交)

  ③本次评选活动文件的获取:

  上海市民文化节官网(smwhj.wgj.sh.gov.cn)下载;

  徐汇文化网(xhculture.xuhui.gov.cn)下载。

  四、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1个,将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并设入围奖。

  五、评选活动办公室

  地址:徐汇文化馆(罗香路237号)

  邮编:200231

  联系人:薛晓

  电话:021-54309011、13916826183

  

  本次大赛的未尽事宜和最终解释权归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群文新人新作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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